1949年4月3日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是全中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全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平举行。出席代表411人,通过关于当前任务的决议;选举蔡畅、邓颖超、何香凝、张琴秋、康克清等51人为执行委员。正式宣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1957年9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其基本任务是: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会员,各行业妇女自愿组织的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协会、联谊会、宗教团体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妇女组织,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
历次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中国妇女第1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9年3月24日-4月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500多人。董必武代表中共中央致词。蔡畅致开幕词。邓颖超作了关于《中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的报告,李德全作《国民党统治区民主妇女运动》的报告,蔡畅作《世界民主妇女运动的现状及其任务》的报告。大会正式宣布成立中国妇女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雷洁琼致闭幕词。在全国妇联一届一次执委会上,何香凝被推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全国妇联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2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3年4月15日-2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900多人。饶漱石代表中共中央致词。许广平致开幕词。邓颖超作《4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大会确定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是: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章蕴作了综合发言。李德全致闭幕词。大会修改通过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在二届一次执委会上,宋庆龄、何香凝被选举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为全国妇联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3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7年9月9日-2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60多人。朱德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蔡畅致开幕词。章蕴作《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并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选举了全国妇联第3届执行委员会。邓颖超致闭幕词。在三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选举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杨之华、刘清扬、康克清为副主席,选举罗琼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田秀涓、李宝光、吴**、吴全衡、胡耐秋、曹孟君、曹冠群、曾宪植、杨蕴玉、董边为书记。
中国妇女第4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8年9月8日-1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近2000人。邓颖超致开幕词。康克清作《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崇高任务》的报告。大会总结21年来妇女运动的经验,讨论和制定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新任务,修改并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第四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宋庆龄致闭幕词。在四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宋庆龄、蔡畅、邓颖超为名誉主席;康克清为全国妇联主席,史良、罗琼、吴贻芳、曾宪植、雷洁琼、林巧稚、李宝光、郝建秀、黄甘英、林丽蕴、关建、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在全国妇联常务委员会首次会议上设立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罗琼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琴、李宝光、黄甘英、吴全衡、田秀涓、李淑铮、董边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5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9月2日-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011人,其中特邀代表64人。邓颖超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雷洁琼致开幕词。康克清作了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5届执行委员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大会表彰856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39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888户全国“五好”家庭。五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康克清为全国妇联主席,罗琼、吴贻芳、雷洁琼、谭惕吾、李文宜、张帼英、郭力文、黄甘英、林丽韫、阿沛·才旦卓嘎(藏)、玛依努尔·哈斯木(维吾尔族)、王琇瑛、谭茀芸为副主席,张帼英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
全国妇联5届执委会3次会议 1985年11月11日-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到会讲话。通过决议,号召全国妇女奋发图强,改革创新,在实现“七五”计划中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会议同意罗琼、郭力文、黄甘英不再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职务的请求,保留常委、执委的职务。谭茀芸因工作调动,会议同意她辞去副主席、常委、执委等职务。会议还决定增补8名执委、1名常委,待下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确认。
中国妇女第6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8年9月1日-6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00名。杨尚昆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中国妇女是建设和改革的一支伟大力量》的祝词。张帼英受康克清委托作了题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深化改革、振兴中华建功立业》的报告。会议修改了《妇联章程》,通过了全国妇联会徽图案等决议。会徽图案为圆形,中心是女字,外围中英文字母“W”组成花朵形状,色彩为红色和金色。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执委会,康克清为名誉主席,陈慕华为主席,张帼英、黄启璪、林丽韫、阿沛·才旦卓嘎(藏)、玛依努尔·哈斯木(维吾尔族)、郝诒纯、张素成、卢乐山、聂力、韦钰为副主席。第一书记张帼英。
中国妇女第7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3年9月1日-9月6日在北京召开。1180位代表出席了会议。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词。全国妇联副主席黄启璪作了《全国妇女团结起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第7届领导机构。陈慕华为主席;黄启璪、张帼英、林丽韫、赵地、聂力、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郝诒纯、何鲁丽、孔令仁、韦钰、王淑贤、刘海荣为副主席。1998年6月,全国妇联七届六次执委会选举顾秀莲为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8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8年8月31日-9月5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词。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修改了章程。闭幕会上,国务院妇女儿童委员会主任吴仪致词祝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陈慕华寄语全国妇女再绘新篇。新当选的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致闭幕词。李岚清为大会作了题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迎接21世纪的机遇与挑战》的专题报告。会议选举出新的领导机构。陈慕华为名誉主席;彭珮云为主席,顾秀莲、巴桑(藏族)、沈淑济、孔令仁、谢丽娟、钱易、韦钰(壮族)、刘海荣、彭钢、刘雅芝、田淑兰、华福周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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