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17日 朱镕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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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17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朱镕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胡锦涛主持。他宣布,出席会议的代表2951 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的议程,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首先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向大会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的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向大会提名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的信。
在总监票人、监票人验票箱,工作人员分发选票,代表写票后,9 时2 0 分,投票开始。
1 0 时4 0 分,计票工作结束。工作人员宣读表决、选举结果后,胡锦涛宣布:
朱镕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肖扬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韩杼滨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表决选举结果公布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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