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学 / 日期:2024-07-24 / 浏览:99 / 评论:0


你听说过“公园二十分钟定律”吗?当我们从高楼大厦走进的公园的一瞬间,脱离繁杂、拥抱自然的感觉会让人倍感治愈和放松。我们其实无法离开自然世界独立生活,在无数人造物的堆积中,那小小的一片绿洲是那么珍贵和无可替代。

《亲生命性》一书的作者爱德华·威尔,记录下自己在苏里南等热带雨林的经历,试图唤起我们心中对自然的依恋,因为想要亲近生命的渴望,就是人的一种本性。

本文摘选自《亲生命性》,经出版社授权推送。小标题为编者所拟,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01

森林越来越密集,把草原变成了群岛

那是一个在热带地区平平常常的早晨,强烈的阳光照射着伯恩哈斯多普,充满湿气的空气就好像凝滞了一样,所有的生物都躲了起来,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地平线上只能看到一块雷雨云砧。因为距离遥远,这块巨大的云砧显得十分袖珍,预示着雨季还要过上两三周才能到来。

一条小径穿过茂密的树木和藤蔓,通往萨拉马卡河,在过河后继续向南,通向奥里诺科河、亚马孙盆地。村子周围的森林以赞德赖地层像水晶般亮闪闪的沙滩为起点,艰难地向内陆延伸,好似一片由林间空地、溪边林地组成的群岛,而周围的热带稀树草原(树木稀少且长有高大灌木丛的草地)则好似汪洋大海,把森林团团围住。向南望去,森林就好似越来越密集的网眼针织物,渐渐地扭转局势,反过来对稀树草原进行分割包围,最终反倒把草原变成了群岛。

接下来,一股不可见的力量开始一步一步地抬升森林的高度,像施了魔法一样,把森林变成了拥有三层树冠的热带雨林,也就是南美洲生态系统核心地带令人叹为观止的主要生境


在村子里,一个村妇拿着被烟灰熏黑的大砍刀,一边踱着步子,围着用来煮饭的大铁锅绕圈,一边用砍刀拨弄着用来加热铁锅的火堆。这个胖乎乎的村妇赤着脚,扎着两条长辫子,穿着一件崭新的、印有玫瑰花图案的纯棉连衣裙,看起来约莫30岁。

她并没有表现出认识我的样子,这也许是出于礼貌,也许仅仅是因为她太过腼腆。在她看来,我只是一个怪人,一个与村子格格不入的过客,马上就会踏上出村的小径,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在她的脚边,一个小孩拿着木棍,在地上恣意地涂鸦。村妇和小孩所在的伯恩哈斯多普是个小村子,全村只有不到十座仅有一个房间的小房子。村舍的墙壁由棕榈叶编织而成,墙面是人字形平行花纹,并涂有颜色鲜艳的方块作为背景,而背景上则画有从观者的角度来看向右上方曲折延伸的黑色闪电图案。墙壁上的图案是原住民手工艺品硕果仅存的代表。

伯恩哈斯多普与苏里南的首都帕拉马里博距离太近,市场上充斥着廉价的工业制品,全然没有可能保留阿拉瓦克村庄的原始风貌。无论就名称而论,还是从文化上看,这个村子都已经被荷兰殖民主义完全吞没。

一头家养的矛牙野猪躲在屋檐下,在阴影中乘凉,瞪着绿豆一样的眼睛,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是个动物分类学家,一眼就看出来这头野猪具有环颈西貒的典型特征:它身形似猪,但脑袋却显得太大,与身子一点也不协调;它的皮毛粗糙且长有斑纹,脖子上有一条好似项链的灰白色细纹;它的鼻子底宽尖窄,耳朵直立,尾巴已经退化成了一个小毛球模样。

我眼前的这头西貒是一只年龄不大的雄性,它像舞蹈演员一样,把四条小细腿绷得直直的,似乎一直都憋着一股怒气,随时都有可能一头撞过来,但同时又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看起来像极了古代高卢人战旗上的金属野猪。

这里做一点解释说明:猪的智力在动物中名列前茅,而据推测,猪的近亲西貒同样也智力超群。一些生物学家认为,猪要比狗聪明,就智力而论,差不多能与大象和宽吻海豚一较高下。它们会组成成员数量 10~20 只的群体,在面积大约1平方英里的领地内不断地巡逻。从某些方面来看,猪的习性与群居的有蹄类动物存在差别,反倒与狼和狗更为接近。它们认识群体里的每一个成员,睡觉时会紧贴着身子,而外出游荡时则会用叫声来保持联系。

群体内的成年个体等级森严,雌性的地位要高于雄性,等级结构与大部分群居哺乳动物相反。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步调一致,同时发起进攻,不仅会像豪猪竖起棘刺那样,把肩部的鬃毛竖起来,还会挥动锋利的犬牙,咬下深可见骨的伤口。然而,如果幼年的野猪被人类捕获,那么它就会因为人类的照管而丧失本能,轻而易举地变成温顺的家畜。

所以说,只要看到被人类驯服的野猪,我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也许更准确的形容是,我会因此感到尴尬。

我眼前这头年轻的雄性野猪的身体结构没有任何问题,但它却只表现出了最基本的社会行为。然而,它并不仅限于此:它是一个强大的存在,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拥有预先设定的程序,可以逐步学习,形成环颈西貒的习性,以环颈西貒独有的方式对周围古老的环境做出反应,但现在,它却被人类偷走,变成了一个有能力发声,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讲话的哑巴,被困在村中这块远离自然的空地上,就好似未知世界为我派来的信使

02

城市里被人造物包围的一小片绿洲

我只在村庄中逗留了几分钟的时间。我此行的目的是,研究栖息在苏里南境内的蚂蚁及其他社会性昆虫。这可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平均来说,在南美洲的热带森林中,仅仅1平方英里的区域就有100多种蚂蚁和白蚁。如果在热带森林中随机选取一块林地进行采样,大到貘、鹦鹉,小到体形最小的昆虫、线虫,把所有动物全都收集到一起,那么你就会发现其中蚂蚁和白蚁的重量占到了这些动物总重量的三分之一。

在热带的任何地区,只要你在森林中闭上眼睛,把手贴在树干上,直到觉得手被什么东西碰到之后再睁开眼睛,那么十有八九,你就会发现在你手上爬过的是一只蚂蚁。如果抬起脚来,踢碎一段朽木,你就会发现白蚁像洪水一样涌出来。往地上丢一点面包屑,那么只消几分钟的时间,就会有某个种类的蚂蚁发现面包屑,把它向洞口的方向拖过去。

在热带森林中,外出觅食的蚂蚁是昆虫及其他小型动物最主要的捕食者,而白蚁则是降解朽木的关键物种。蚂蚁和白蚁共同组成了森林能量流动的一条重要通道。阳光提供的能量被树叶转化成有机质,之后接连被毛虫、蚂蚁、食蚁兽、美洲豹吃掉,而美洲豹死后则成了蛆虫的食物,其体内储存的能量被转移到了腐殖质中,最终被白蚁消耗——在此过程中,所有的生 物都会不断地向环境释放热量。上述过程环环相扣,在苏里南全国各地的村庄周围组成了一张规模巨大的能量传递网络。

我随身携带着野外生物学家的标准装备:照相机;装有镊子、小铲子、斧头、驱蚊剂、罐子、小瓶酒精和笔记本的帆布包;一把放大倍率为 20 倍,挂在脖子上晃来晃 去,让人备感安心的手持放大镜;镜片上总是蒙着雾气,在鼻子上不断打滑的眼镜;被汗水打湿,紧紧地贴在背上的卡其色衬衫。我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森林,在我出生前,这片森林就已经生长在这块土地上了。

我多少能够理解保罗·索鲁和其他只喜欢在城市里生活的作家编写的游记, 也想得出来他们为什么会把人类定居点等同于整个世界,认为把各个城市分隔开来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令人讨厌的障碍物。

然而,无论我身在何处——我去过南美洲、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和亚洲——我内心的想法都与这些作家截然 相反。丛林和草地是自然而然的目的地,而城镇和农田则好似迷宫,是人类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强加在自然环境之上,把它们分隔开来的人造物。要是在城市里出人意料地找到了被人造物包围的一小片绿洲,我就会分外惊喜,格外珍视。


参观耶路撒冷旧城时,我站在离所罗门王座所在的高地不远的地方,鸟瞰通往杰里科的道路以及道路另一侧客西马尼园中郁郁葱葱的橄榄树林,不禁心想,在橄榄树的树荫下到底还能找到哪些巴勒斯坦的原生动植物。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圣经》中的经文“懒惰人哪,你去察看 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于是便在鹅卵石地面上跪了下来,开始观察搬运着种子向洞口行进,想要给蚁穴的地下谷仓补充存粮的收获蚁。收获蚁收集食物的行为让《圣经·旧约》的编写者念念不忘——他甚至有可能在我现在所在的地方观察到了同一种蚂蚁收集食物的行为。

参观结束后,我在东道主的陪伴下经过圣殿山,向穆斯林区走去,路上开始在心里默默地计算,到底有多少蚂蚁把耶路撒冷城当作家园。这看似古怪的行为其实在道理上完全讲得通:耶路撒冷过去 100 万年的历史肯定不输过去 3 000年的历史,同样扣人心弦。

离开伯恩哈斯多普前,我发挥想象力,把光的强度当作衡量物种多样性及自然秩序的标准。村妇、她脚边的孩童、屋檐下的矛牙野猪全都变成了耀眼的光点。在他们周围,整个村庄因为生命密度较低而变成了一个漆黑的圆盘—— 村中的人造物几乎不能提供任何光亮。

村外的森林变成了一座闪闪发光的堤岸 ,而在森林中活动的鸟类、哺乳动物、体形较大的昆虫则全都变成了移动的 光点,在堤岸上的各个地方时隐时现。

我走进森林,进入被热带植被遮盖的阴凉处,与往常一样,再一次深受震撼,之后一路前行,一直走到了一小块连接着沙土小径的林间空地。我聚精会神,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边方圆几米的范围之内,再一次尝试进入生物学家用来寻找那些难得一见的有机体的精神状态—— 这可以称作博物学家的入定状态,也可以称作猎人的入定状态。

在我的脑海里,这片森林和森林中的所有宝藏都成了只属于我的财宝,即便推土机把森林夷为平地,这座宝库也会永远地留存在我的记忆中。

03

不被看见的自然世界

我的思绪呼的一下摆脱了所有束缚,注意到人类平常根本不会注意到的事情,意识到了自然世界在如何负重前行——在这个世界中,激情失去了意义,历史没有人类参与,而是存在另一个维度,无论多么重大的事件,都会无影无踪,不会留下任何记录,也不会在意任何评判

这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我只是匆匆的过客,虽然无足轻重,但却深深地爱上这里。这里汇聚着多到数不清的进化成果,但其中的目的却与我毫不相干;每个有机体都是遗传密码本,记录着新生代开始以来的漫长历史,但书中的密码却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读懂的天书。

这种难以名状的感觉让人心如止水。我的呼吸、心跳全都慢了下来,注意力变得十分集中。我感觉到森林中似乎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就潜伏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正在不断地靠近地表,等待着被我发现。

我把注意力集中在面积只有几平方厘米的地表和植被上,用意念发出信号,想让躲在森林里的动物快快现身。它们三三两两,回应了我的要求。金属蓝的蚊子飘飘忽忽,从上方的树冠飞了下来,想要找一块没有衣物覆盖的皮肤大快朵颐;翅膀上长满了斑点的蟑螂像蝴蝶一样停在树叶上晒太阳;颜色漆黑、身上横着长满了金黄色绒毛的弓背蚁队列整齐,正快速行军,通过一片长在朽木上的苔藓。

我轻轻地转了下头,之前看到的所有动物就全都消失不见了。即便把我看到的动物都放在一起计算,在那几平方厘米的范围内实际存在的生物中,它们所占的比例也只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小部分。我所在的森林就好似一个生物大旋涡,肉眼只能看到旋涡的最外层。


仅仅是在我的视野范围内,每秒钟就有数以百万计肉眼不可见的有机体失去生命。它们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告别了这个世界,没有垂死挣扎,地面上也没有出现血迹。每过一秒钟,就有大量微生物的躯体被捕食者、食腐生物分解成干净而可利用的生物化学碎片,在被吸收后产生出数以百万计的新有机体。

04

所有细节都会以某种方式决定结果

生态学家提出了“混沌的体系”这样一种说法,指出在生命从较低的组织程度向较高的组织程度发展的过程中,井井有条的过程会产生“混沌的体系”,之后“混沌的体系”又会产生新的有序过程。

我所在的森林就好似一道盘根错节的堤坝,一直延伸到与草地交界的地方。森林内是一片生命的海洋,而我就像潜水员,在散落着各种碎屑物的海底摸索前行。然而,我心里很清楚,我身边所有的那些四散分布的碎片——森林中的有机体及种群——都正在以极其精确的方式运转着。

一小部分物种联系紧密,拥有错综复杂的共生关系,如果把其中一个物种剥离出来,那么其他物种的种群数量就会开始螺旋下降,最终走向灭绝。这是协同进化的结果——参与协同进化的物种会在多到数不清的生命周期内发生互动,其中任何一个物种的基因变化都会导致其他物种的基因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存在共生关系的森林中,哪怕仅仅是把数百种树中的某一种树全部砍倒,也会导致这种树的传粉者以及以这种树的叶子、木质为食的食草动物随之消失,之后以上述有机体为生的各种寄生生物、关键捕食者也会消失不见,把这种树的果实当作主要食物的蝙蝠及鸟类同样也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这一系列毁灭性的连锁反应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告一段落呢?也许毁灭将一直持续到森林中的大部分生物多样性都消失不见的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那种被砍伐的树木就好似石拱的拱顶石,只要拿走拱顶石,就会导致整个石拱分崩离析。另一种更有可能的情况是,移走某一个物种只会对森林产生局部影响,最终只会导致仍然生活在森林中的众多物种的总体丰度格局发生细微的变化。生态学家现在所掌握的知识仍然十分有限,所以无论事情向哪一个方向发展,他们都无法预测出最终的后果。

只不过,我们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只要把这样一种假设牢记在心就足够了,即所有的细节都会以某种不可知但却极其重要的方式产生影响,从而决定最终的结果


太阳能被绿色植物捕获后,会开枝散叶,流向一系列不同的有机体,就好似主动脉中的血液,会经由毛细血管组成的网络抵达身体的各个部位。成千上万的物种各有各的生命周期,每一个物种都可以等同于毛细血管,是完成生命使命的重要场所。

所以说,除非我们能够了解组成系统的每个物种的自然史,否则就别想搞清楚整个系统的运行原理。 每一种有机体都值得研究,这是无论放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适用的真理。 野外生态学家之所以会来到以苏里南为代表的荒野之地,去探索进化学的前沿知识,正是因为他们心中抱有这样的理念。

下面的这个例子就是进化学前沿知识的典型代表:

在南美洲及中美洲的大片地区,三趾树懒以低地森林树冠层高处的叶子为食。树懒的毛发是一种名为树懒隐螟的小蛾子在地球上唯一的家园。树懒下到地面排泄的时候(频率为每周一次),雌蛾就会短暂地离开毛发,在新鲜的粪便上产卵。毛虫会在孵化后用丝筑巢,开始取食粪便。

三周后,毛虫化蛹成蛾,完成发育过程,向树冠的方向飞去,寻找树懒。树懒隐螟的成虫直接以树懒为家,这样可以确保后代赢在起跑线上,在第一时间取食营养丰富的粪便,与无数其他食粪生物相比获得了不小的竞争优势。

太阳躲到了一小块云彩后面,伯恩哈斯多普附近的森林蓦然阴暗了下来。在那一瞬间,森林中自然环境的所有奇观全都变得平平无奇。太阳再次现身的时候,森林的植被表面再一次以光照强度为依据,被分割成了不同的生态位。其中包括光照强烈的生态位,比如树冠层,又如树皮表面袖珍峡谷的开口处—— 树皮上竖直方向的裂口就好似峡谷,只有开口处光照强烈,到了下方两三厘米的地方就会变成黑暗的“深渊”。

射入森林的阳光与射入海洋的阳光一样,也会从上至下,逐渐减弱,所以说无论是树木板状根最靠近地面的凹陷处,还是表土及腐叶层的缝隙里,都是没有光亮的永夜之地。从日初起,到日落为止,森林经历了光照由弱变强,之后又由强变弱的过程,其间蠹鱼、甲虫、蜘蛛、树虱以及许多其他生物都会根据光照的变化,或外出觅食,或返回巢穴。

这些生物会以眼睛及大脑内置的感光阈值为依据来对光照强度做出反应——虽然不同动物的感光器官各有不同,但它们却都能像过滤器那样,起到相同的作用。这种与生俱来的控制机制会让各个物种表现出严格自律的习性。

它们会在把竞争者的生存空间挤压殆尽前不自觉地停止种群增长,而与此同时,其他物种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要想达成这种物种间的平衡,并不需要利他主义,而只需要物种的特化。达尔文的进化论指出,物种可以以避免竞争的方式来积累优势,而物种的共存则正是在这一进化过程中无意间产生的副产物。

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不同的物种会渐渐地把环境分割成各自的生态位,所以在现在的生态系统中,每个物种都能够以微弱的优势抢占特定的一部分用来输送能量的毛细血管。每个物种的基因都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最终使物种在避开竞争者的同时,建立起复杂的防御机制,用来对抗多到数不清的捕食者物种,而捕食者则会发生与之相对应的基因变化,对作为被捕食者的目标物种紧追不舍。

最终的结果便是,生态系统中出现了一大群令人叹为观止的特化种,比如那种把三趾树懒的毛发当作唯一家园的蛾子。

05

我们仍然对生物多样性的极限一无所知

讲到这里,我们就快要触碰到生态奇迹的核心了。由于生物多样性出现的时间要早于人类,再加上人类的进化过程本身就是在生物多样性这个大背景下发生的,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对生物多样性的极限一无所知。

这样一来,生命的世界就变成了人类精神中最不稳定、最具矛盾性的自然领域。在研究生命世界的过程中,我们的惊奇感表现出了指数增长的趋势:我们获得的知识越多,生命的世界就会显得越神秘,从而促使我们继续获取新的知识,而这又会反过来催生出新的谜题。上述催化反应就好似人类与生俱来的特质,会促使我们不断前行,去寻找新的环境,发现新的生命。我们可以了解自然,但却不能完全掌控自然(虽然我们希望如此)。

人类探索自然的渴求是一种静静燃烧的激情,其最终目的并不是实现对自然的完全控制,而是那种在探索中不断前行的获得感。


在伯恩哈斯多普逗留期间,我尝试着把上述理念转化成一种能够满足我个人需求的形式。我的思绪在一个为博物学家量身定做的无尽世界中来回穿梭。我陷入沉思,在梦想的世界中沿着那条横穿稀树草原和热带森林的小径前行,想象着自己在抵达萨拉马卡河后前往河对岸,之后又朝着地平线的方向不断前进,开启了一场永不终结的探索之旅,在穿过原始森林后抵达一片又一片名字充满了魔法气息的土地——椰关纳、希瓦罗、锡里奥罗、塔皮拉佩、西奥那-西克亚、亚穆纳,在这一片片土地间来回奔走,不断地发现新的林间小道、林中空地。

这样的画面很有代表性,还有一些人也曾经进入相同的梦境,只是细节稍有不同,其中当数新大陆殖民时期的画卷最为生动、最具活力。只要观赏一下艾伯特·比尔兹塔德、弗雷德里克·埃德温·丘奇、托马斯·科尔在 19世纪期间创作的风景画,以及与他们生活在同一历史时期,同样也经历了美国西进运动和南美洲内部探索时期的画家的作品,看到这些画作所描绘的渐渐远去的山谷和边境小路,这种探索新世界的新奇感就会扑面而来。

本文摘编自


《亲生命性》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

出品方:新思文化

译者: 张帆

出版年: 2024-4


编辑 | 飞起来的各种东西

配图 | 《指环王1:护戒使者》 《天国王朝》《龙猫》《赎罪》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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