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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能赢指南

时间:2024-07-10 14:33:11   阅读:230


人生中最后悔的时刻,莫过于吵架吵输后想“可恶,刚才应该这样那样说才对”的那一刻。吵架输了,多么无力,明明还憋着一肚子道理,等到临场时,话语却总在喉头挤成了一团,半晌后挤出一句“不是这样的……”

看来,吵架也是一门技术活,平时不好好练习,关键时刻怎么能赢!怎么练习才好呢?“辩论思维”无疑是吵架最好的武器,辩手庞颖的《思辨力35讲》一书,简直是一部“吵架能赢指南”。

下文中,她“解剖”了一些常见的吵架伎俩,比如“把相关性当成因果性”和“通过给一个人定性来反驳Ta的话”。平时我们被这样指责时,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具体是哪里,却总是说不出来。读读下文的分析,或许下次你就可以冷静地还击回去啦。

本文摘选自《思辨力35讲》,经出版社授权推送。小标题为编者所拟,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相关不等于因果

女性到了中年收入会下降,所以一定要结婚?

你在生活中是否也曾被这样劝导过:我母亲让我锻炼延迟满足的能力,她说因为有实验证明,懂得延迟满足的小孩会更成功;还有朋友拿着一张10年前的照片跟我说:“阿庞,你看照片上的你那么瘦,显得年轻10岁,所以你快减肥吧。”


他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他们说服不了我,因为这些劝导有一个共同的逻辑错误,就是错把相关性当因果性。相关性是指两件事有关系、会同时发生,而因果性代表一件事是另一件事发生的原因。

为什么开篇就要讲相关和因果?因为“错把相关当因果”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最常见的逻辑错误之一。两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也是许多科学研究要重点区分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吸烟与患肺癌有因果关系吗?低雌性激素水平与高心脏病发病率有因果关系吗?这一季度的销量增长是因为花了钱做广告,或仅仅是巧合?

01

错把相关当因果,会影响决策和方向

你或许听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关于延迟满足的实验,叫斯坦福棉花糖实验。心理学家告诉一群小孩:“面前这个棉花糖,你要是能坚持15分钟不吃,我就会再给你一个。”然后他们发现那些能够忍住不吃的小孩在未来获得成功的概率会更高,所以他们得出结论:延迟满足与获得成功之间有因果关系。因为你可以做到延迟满足,所以你会获得成功。

如果接受这个结论,那就代表如果我想要获得成功,我就可以通过培养自己的延迟满足能力来达到。乍一听这是老生常谈,很多成功学、育儿经都在讲如何提高延迟满足的能力,比如把好饭好菜端到餐桌上但不让孩子吃,诸如此类的“训练”。

但如果这个实验并没有成功地证明这两者的因果关系呢?的确,这个实验在后来受到很多挑战。最常见的挑战是:延迟满足与获得成功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它们仅仅有相关性,真实因素是孩子家庭所属的社会经济地位。

简单来说,富人家的小孩平时想啥有啥,糖果并不是稀缺品,对他们来说,忍耐15分钟太小意思了。但穷人家的孩子平时吃个糖果就像过年,棉花糖对他们的吸引力太大了,这种忍耐更加困难。所以富人家的小孩更能忍住不吃,看上去延迟满足的能力也就更高。

同时,由于家庭条件优越,他们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拥有更好的资源,成功的概率自然更大。这样看来,延迟满足的能力和获得成功这两者只有相关性,它们是同一个因产生的两个果:因为富有,所以可以不吃那个棉花糖;因为富有,所以成功的概率更大。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并不能通过锻炼延迟满足的能力来获得更高的成功概率。

这个案例也展示了一旦错把相关性当成因果性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它会指引我们采取错的行动。既然它指引了错的方向,那么行动也会是徒劳无功的,甚至有时会耽误实施真正重要的解决方案。


曾经有一个这样的辩题:父母决意要离婚,要坚持到孩子高考结束吗?我是反方,支持该离就离,不要刻意坚持和拖沓。我知道正方一定会举很多父母离婚后孩子受到重大负面影响的例子和数据,来证明离婚这个行为本身对孩子的伤害非常大,所以要拖到孩子长大一些,不要影响孩子高考。

可是让我们想一想,单亲家庭对孩子的伤害一定是离婚这个行为本身造成的吗?“离婚”这个行为和“对孩子造成伤害”这个结果,它们真的有因果关系吗?还是仅仅只有相关性?

比如单亲妈妈带着孩子,爸爸不闻不问,一找他要抚养费就吵架,我们觉得没爹的孩子真可怜。可问题是这跟离婚有关系吗?这样的爹没离婚的时候也不负责任啊!爹不靠谱,所以爹妈离婚了;爹不靠谱,所以孩子受伤;所以爹妈离婚和孩子受伤都是结果,它们同时发生,但没有因果关系,这是归因错误。伴侣不靠谱的时候,靠延迟离婚就能争取到幸福吗?不能啊!快点离开ta,或者找伴侣时不能太凑合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再比如,我们或许见过一些离异家庭的孩子不信任亲密关系,然后得出结论:因为父母离婚,所以孩子不信任亲密关系了。但真的是这样吗?有没有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婚姻观、教育观落后,所以处理不好感情导致婚姻破裂;同样也因此没有能力去引导孩子,让孩子感受到爱、学会爱?所以这也是一个因产生的两个果。

不懂得如何处理感情、教导孩子,仅靠推迟离婚就能避免对孩子的伤害吗?不能啊!只有改变那个真正的因,才有可能影响那个果—唯有改善自己的婚姻观和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才能降低对孩子的伤害。如果不能解决这个因,拖着不离,只会加大伤害。

02

相关却不是因果的三种可能

为什么相关性特别容易被解读为因果性?因为当我们看到两件事情同时发生,直觉上就觉得它们一定有点什么关系,尤其是当这种因果的解释符合某种预设或者偏见时。但实际上,当我们在日常观察或数据中看到A和B有相关性时,两者关系不一定是“因为A所以B”,还有其他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因为B所以A,因果倒置。第二种,C导致A和B同时发生,所以A和B没有因果关系。第三种,A和B的相关仅仅是巧合。

所以,当我们看到相关性时,需要三连问:是巧合吗?是不是因果倒置?有没有第三个因素导致A和B同时发生?关于巧合的情况这里就不具体展开,毕竟能被我们看到的数据绝大多数都经过了回归分析,排除了巧合的可能性。其他两个可能性,接下来通过举例来逐一讨论。

先看“因果倒置”:不是“因为A所以B”,而是“因为B所以A”。

有一个说法,“女人到了中年收入会下降,所以一定要成家,依靠婚姻才会有保障”。这符合很多人的想象——女人不善于挣钱,得靠男人和家庭。但其实,“女人到了中年收入会下降”的说法并不准确,其实女职工是生育后工资才下降的。据统计,有34.3%的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人数达42.9%。

所以是因为女性收入下降了才要依靠家庭的吗?不是。恰恰是因为女性投入了家庭,为家庭付出过多,导致在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减少了,所以收入降低了。并不是家庭解决了女性收入降低的问题,反而是家庭导致了女性收入降低的问题,这是因果倒置。

类似的逻辑在工作环境中也有很多。比如有数据显示,数字化程度高的企业业绩更好,但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数字化转型来提升业绩呢?不一定,这个数据本身只证明了相关,没有证明因果。说不定是因为业绩好的企业才有钱去做数字化转型,并不是因为做了数字化转型所以业绩好。

但这代不代表这个数据就完全没有意义?也不是。回想一下,相关性的作用是什么?是预测性。如果今天我想找一个业绩好、前途好的公司,当看到他们的数字化程度高,甭管它因果,我至少确定这两件事情同时发生。


另一个“相关不等于因果”的可能性,是C同时带来A和B的结构,这种例子其实是最隐秘的。

比如有数据显示,哈佛大学毕业生的收入比其他学校毕业生的要高。如果把这种关系直接理解为因果关系——它非常符合我们的预设或直觉:因为上了哈佛,所以未来收入提高了,也就是说哈佛的教育能够提高人赚钱的能力。

但是这个数据考虑了那个可能的、背后的因C吗?如果看看哈佛毕业生的家庭条件,15%的哈佛学生的父母收入属于全美前1%。请问,这些学生毕业之后收入高,到底是哈佛教育的功劳,还是人家父母的功劳?因为父母水平高,所以孩子上了哈佛;因为父母水平高,所以孩子毕业之后收入高。

完全有可能是C导致了A和B同时发生。如果我们控制变量,比较同等家庭收入水平的孩子——他们分别去了哈佛和其他学校——他们未来的收入差距有这么大吗?有真实的数据证明,没有那么大。

还要强调的是,因果关系不一定是有或者无,而是有程度的差别。我们并不否认哈佛教育对提高学生毕业后收入的作用,只是说在没有控制学生父母的收入情况这一变量前,它的作用看起来非常大,如果控制了变量,它的作用就变得小了很多。

这就像许多公司的HR招聘时都青睐名校毕业生,甚至将其设为硬性门槛。但这真的代表HR认为名校培养人才的能力更高吗?不一定。名校和人才之间可能只有相关性。入学门槛高才是背后真正的因C。

因为入学门槛高,所以这个学校被定义为名校;因为入学门槛高,所以毕业生的人才密度就更大。好学生进来,好学生出去。所以HR倾向于招名校毕业生,不一定是因为他们相信背后的因果关系,很可能仅仅是利用了相关性所带来的预测作用。

03

如何识别和反驳相关与因果的混淆

认识到这三种可能性后,我们该如何识别和反驳相关与因果的混淆?

第一,要有辩手一般的质疑精神,听到两件事同时发生或呈正相关时,先问问:真的吗?一定吗?您说了相关,您证了因果吗?怎么证的呢?控制了哪些变量?

第二,如果对方说A带来B,我们就尝试反着说B带来A,听听能否说得通。如果能,问问对方排除这个可能性了吗?

第三,想想可能有什么样的C会同时带来A和B?问问对方控制这个变量了吗?

这里我们还可以简单引入两个统计学的概念。

第一个概念叫“all else equal”,即控制变量。像最常见的家庭背景、收入、教育、族群等这些因素,肯定都要被控制,在这些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再去比较我们想考察的那个变量。但是兴许还有一些我们未知的C,我们无法主动地挑出这个变量去控制。

最简单的达到“all else equal”的场景,就是利用随机性。我们随机选出两个实验组,所以理论上讲,它们是一样的,然后,在其中一个实验组中只改变我们要考察的变量,再去比较两组各自的结果,就可以判断这个变量对结果的影响了。


第二个概念叫“difference in differences”,在不同中的不同。什么意思?举个例子,比如我们公司季度销量的增加有多少归功于季节因素,又有多少归功于我们新请的形象代言人呢?

比如从春季到夏季,整个市场的销量涨了50%,但我司的销量涨了70%,而这期间我们只做了一件特别的事情,就是请了一个形象代言人,所以大概率那20%就是我司跟市场比起来做出的额外努力的成果。如果我们知道了请代言人花了多少钱,我们也知道了20%的销量有多少利润,这就很容易能比较出来请这个代言人到底划不划算。

总之,有数据很好,但是我们要保有思辨的精神和习惯。

有时科学研究的论文里会诚实地写道,这个实验只证明了相关性,因果性还未知。但是一到新闻报道和寻常人的理解中,这个相关性瞬间就变成了因果性,尤其当这个因果关系特别符合我们的直觉、思维定式、思维惰性或先入为主的观点时。

再回到开头的例子,有人拿着我10年前的照片跟我说:“阿庞,你看照片上的你那么瘦,因为瘦,所以显得年轻10岁,所以你快减肥吧。”

因为瘦显得年轻,所以人就应该减肥,这也很符合我们的思维定式。但这张照片本身就是一张10年前的照片,“10年前”其实是那个C:因为10年前我代谢快,所以我瘦;因为是10年前,所以我当然看上去就年轻10岁。因此,瘦和年轻10岁本身呈相关性,并非因果性。现在你让我减肥,本来脂肪让我的脸显得很饱满,我这一瘦,坏事了,脸塌了,皮松了,看着更老了。

当相关性和因果性被混淆时,我们的行为会被误导,所以我们说“尽信数据不如无数据”。相关性和因果性有时的确很难被区分,但它们的差别却十分重要。最后再重复一次,相关性可以帮助我们推测,但只有建立了因果性,我们才能通过改变因去影响果。

人身攻击无法论证观点

他犯过100次错,他的话怎么能信?

有一个辩题是:“决意离婚的父母,要不要等到孩子高考后再离?”我也是这场辩论的辩手之一。但我看到网上有些评论是这样的:“庞颖的父母又没离婚,她一看就是在幸福家庭长大的孩子,所以她的观点不可信。”

从逻辑谬误的角度来说,这里的问题叫“人身攻击”(Ad Hominem)。你可能会疑惑:“人家网友也没骂你啊,也没说你不好,甚至是在描述你身上的一个正面的特征,怎么就‘人身攻击’了?”

01

人身攻击谬误

人身攻击这个词有一个日常的用法,尤其它在网络上看似等同于“骂人”或“比较严重地骂人”或“就个人和生活层面恶狠狠地骂人”,甚至是“骂他的家人”。

骂人当然是一个问题,关乎文明礼貌和道德水平。但如果从逻辑学层面更严谨地定义人身攻击的话,它是一个逻辑谬误,它的含义就不能再与骂人直接等同。

人身攻击也称“诉诸人身”,指的是通过评价一个人与当前论题无关的个人特质,如人格、品质、处境等,来论证他的某种言论为假,或者至少是降低其言论的可信度。


人身攻击从属于不相干谬误,或叫关联性谬误。关联性谬误指的是论证所依据的前提与结论不相干,即使前提是真的,如果它与结论不相干,那也不能构成支持或反对这个结论的理由。因为一个人的人格、品质、处境,与他观点的正确与否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系。有一些典型的关联性谬误:诉诸情感——靠煽动感情来代替论证;稻草人谬误——反驳一个被曲解了的命题来代替真正的论证;红鲱鱼谬误——通过转移注意力来避免真正的论证。

我们可以再通过几个例子感受一下人身攻击谬误的核心是什么。比如有人说“庞颖又馋又懒”,这可能算是个不太友好的评价。但如果有人说:“一个又馋又懒的人说的话,我们为什么要相信!”那这就是人身攻击谬误了。一个人馋不馋、懒不懒跟他的观点是不是站得住无关。

回到开头有关离婚的辩题,如果我说:“决意离婚的父母应该即刻离婚,因为如果拖着不离,父母常常吵架,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如果我的对手说:“你的父母又没离婚,你没有发言权!”这就属于人身攻击谬误,因为我的父母有没有离婚这个背景,与我的观点的对错无关。

我不是黑人,不代表我不可以对黑人的种族问题发表观点;我没爬过珠穆朗玛峰,不代表我不能知道珠穆朗玛峰上面温度低、空气稀薄。一个结论是否成立要看它的理由,而理由可以来源于多种方式,比如通过阅读相关的论文、理论和数据。

你可以质疑我的论据,比如我是如何得出的结论?参考来源是什么?你可以提出相抗的理论,比如你可以反驳说,快高考时孩子多数时间都在学校,在家时间不多,所以对父母来说,维持家庭的和谐还是比较容易的,不会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即刻办理离婚,一旦出现鸡飞狗跳地闹上法庭的事,说不定还会拉着孩子去,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更大。这都是对我论点相关的、合理的挑战。

当然,如果今天我的观点是:“我认为家长可以理性和平地办理离婚,因为我的父母每次有矛盾都可以理性和平地处理。”

然后我的对手说:“你的父母没有离婚,所以他们的关系是相对好的,面对的问题的难度是相对低的,用你父母处理日常矛盾的例子来论证所有家长或者大多数家长都可以在离婚时做到和平理性,是不可信的,这不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这甚至有选择偏差。”这就是一个相关的、合理的反驳,而不是一个人身攻击谬误。

再举一个例子。

比如阿庞说:“我寄愁心与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阿詹说:“你对的诗有问题,很明显你没有文化。”

这叫人身攻击吗?不叫,因为她前半句针对的是我的观点,后半句就是顺便嘲讽了一下。虽然运用嘲讽也从某种程度上“彰显”了她的道德水平,但她并没有用这句嘲讽去反驳我的内容,所以不算人身攻击谬误。

如果阿詹只说:“很明显你没有文化。”这也不算是人身攻击谬误,因为她可能只是在陈述一个观察,她并没有用对我某种特征的评价去证实或证伪我的观点,只能算是“草率归纳”(Hasty Generalization)。


但如果阿詹说“你一向都没有文化,所以你肯定是错的”又或“你的语文只有初中学历,所以你肯定是错的”,那这就是人身攻击谬误了,因为她在以我个人的特征或背景去论证我的观点是否成立。

当然,阿詹可能不会说得这么直接,她会包装一下:

阿庞说:“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阿詹说:“你一定在家里装了提词器。”

这有什么问题呢?因为这句话暗藏的逻辑其实是:你一向都没有文化,所以你说的东西肯定是错的。今天你说对了,一定是因为在家里装了提词器。所以,这还是在以我的一个标签去判定我说的内容正确与否,这依然是人身攻击谬误。

再比如阿詹说:“不好意思,我还是比较相信那些至少上过高中语文课的人的答案。”虽然这句话的意思也不太直接,但依旧属于人身攻击谬误,她还是因为我没上过高中语文课而一竿子打翻我说的话。

02

私德与身份无法攻击观点,论证本身是关键

了解了人身攻击谬误的本质后,我们再来总结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以道德来攻击一个人的观点。

比如,“不要相信他说的话,他是一个强奸犯”。一个强奸犯当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和道德的谴责。但是这个人的观点和主张是否有价值是一个与其不相干的论题。这个人的话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不成立,这需要通过对他说的话的内容本身进行讨论。

还有,“这个导演特别渣,渣的人怎么懂爱情,他拍的电影我才不看”。一个人的私德跟他的艺术水平是两件不同的事,不能直接论证。你可以说因为你不喜欢他在电影里展现的某一种爱情观,所以你不想看。但不能直接用“渣”来论证他的艺术水平不值一提。

类似的人身攻击谬误还有:“这些专家提出的政策太傻了,一群自私自利与官商勾结的专家能提出什么好政策?”先不说后半段的攻击性指控是否成立,即使成立,这也不能直接论证他们提出的任何政策都是错误的,因为说这句话的人并没有讨论具体是哪项政策、究竟是错在哪。

如果今天我们可以指出某一政策是对某一利益集团有倾向性的,而这个专家与这个利益集团有绑定,那这其中就有利益冲突,所以这个专家不适宜参与这一政策的制定,这样是合理的。又或者我们能具体地分析,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量,这个政策应该怎么制定?而为什么现有的政策不好?是否因为现有政策的制定是在为某些集团输送利益?关键是要就事论事,要对论点本身进行讨论、举证和论证。

第二种,以一个人的身份、处境来否认他的观点。比如:

“他出身贵族,所以他不会真正地关心劳动人民的疾苦。”“他是个资本家,他制定的反‘996’政策一定只是表面功夫。”“他是男性,所以他关于产假的观点我们不能听。”“她是个家庭妇女,她懂啥?”……


我们如果只因为说话的人是谁就拒绝审视他的观点的真正价值,这也犯了人身攻击谬误。比如,如果我们并没有理会男性或女性的具体观点,而是因为观点的出处就拒绝理会他的意见,这就是人身攻击谬误。观点出自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否提出了好的或坏的论证。

03

诉诸权威谬误

还有另一个相关性谬误叫诉诸权威。它最核心的问题是不看内容,仅仅靠权威去判定一个观点或主张的质量

例如诉诸不相干的权威:明明在讲经济学问题,他却援引哲学家的话。歌星、影星在广告里介绍保健品的性能和功效,其实也是不相干的权威。还有诉诸官职:做事的根据仅仅是“领导发话了”“指鹿为马”“皇帝的新衣”等。

以上情况都很容易理解,但如果我们的确援引的是相关课题的专家的发言或者研究成果,那还会有诉诸权威谬误的危险吗?其实还是有。

比如,“A教授说这个对,B教授也说这个对,C教授还说这个对。所以这个一定对”。

我们假设三位教授都有相关的资质,但这是应该有的论证方式吗?并不是。如果这三位教授都没说“为什么对”,仅仅因为他们是相关领域的教授,我们就认为一定对,这也是诉诸权威谬误。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不应该是他们的身份,而应该是他们给出的论证本身的质量。专家的话也需要检验。

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比如只有高中学历的父亲自制药剂救患有罕见病的儿子,假设我有药学的学士学位,那么我的水平一定比他高吗?真不一定。还是得比具体的论点和论据。

再比如,虽然ABC教授都说这个对,或许还有DEF教授觉得这个错呢!我们如何判定是ABC教授对还是DEF教授对?是看他们的职称高低,还是看他们在某个学术领域的历史和口碑?但谁又知道不是某个资历更浅的人开创出一个新的颠覆性理论呢?所以,核心不在头衔和名号,而在具体的论点和论据的交锋。

诉诸权威谬误还有一个体现,比如我对一个政策提出了质疑,结果我的朋友说:“李专家都这么说了,你比他还厉害吗?” 这就是完全否定了一个权威有可能错、一个非权威有可能对的可能性。

不过有一种更复杂的情况,比如张医生是传染病专家,张医生支持A,我二舅反对A,那么仅仅出于权威性考虑,我认为张医生的观点比我二舅的观点更有可能是对的。这是不是诉诸权威谬误?这个问题是没有绝对共识的。我个人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仍然是诉诸权威谬误,因为本质上我还是在用权威本身去论证,而不是由论证和论据本身的质量去得出结论。

因为是不是诉诸权威谬误,核心在于程序正义,不在于结果正义。张医生的观点大概率比我二舅的观点要正确,但这不代表我的论证程序是对的,或许错误的程序有时可以得出正确的结果,但不代表错误的程序次次都能得出正确的结果,也并不代表错误的程序是我们应该使用的。


事实上,张医生发言时一般也不会只扔出自己的头衔和结论而不讲理由;多问二舅一句“你为啥这么说”,二舅一开口我们大概率也知道他是在跑火车还是真有点东西,到时再做判断也不迟。

当然,我们不可能具有从内容上判断所有观点和主张的质量的能力,所以有时为了方便还是会参考更权威的人的观点。我个人认为,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以权威性来给证据的可信度进行排序,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手段。比如,二舅说理由时也头头是道、有理有据,以我的知识水平根本无法判断其对错,那我认为张医生的可信度排序略高于我二舅,如果有集体专家共识或权威机构发布的指南对其支持,那可信度可能又会更高。

到这里,这就不完全是个谬误了,因为我并非完全没考虑论证内容,我也没怼着我二舅说:“您别说话。”集体专家共识或权威机构也没有只拿权威压人,也提供了站得住脚的指南。

我们唯一要做的是要保持清醒,不要盲目仅仅通过比对谁更权威去下结论。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也确实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知道一件事情在现阶段是有争议性的,让权威们内部再研究研究、再“吵一吵”,比我们按头衔去站队更理性。

本文摘编自


《思辨力35讲》

作者:庞颖

出版社: 云南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理想国

副标题:像辩手一样思考

出版年: 2024-5


编辑 | 轻浊

配图|《胜者即是正义》《胜者即是正义2》《正义的算法》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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