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被害
时间:2024-02-16 13:08:30 阅读:302
1457年 2月16日 于谦被害
于谦(1398——1457),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明永乐进士。曾任监察御史,在河南、山西任巡抚对为当地平反冤狱,赈济灾荒。
1449年(明正统十四年),明英宗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被瓦刺贵族也先的军队俘去后,他拥立景帝朱祁钰,从兵部侍郎升为尚书。积极调集重兵,在北京成外击退瓦刺军。
1450年(景泰元年),也先被迫释放了明英宗。
1457年(景泰八年),明英宗趁景帝患病之际发动“夺门之变”,夺回帝位。明英宗朱祁镇重新当上皇帝后,以“篡位易储,紊乱朝纲,擅夺兵权”等罪名于1457年2月16日(明景泰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将于谦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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