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1975年 1月17日 全国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1975年1月13日—17日,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64名。
会议的议程是:(1)修改宪法;(2)审议政府工作报告;(3)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朱德主持会议,周恩来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
周恩来在报告中重申三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步设想”:“第一步,用15年时间,即在198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张春桥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他说宪法规定了人民群众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并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增加了公民有罢工自由的内容。
17日举行大会,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大会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任命了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为朱德,副委员长为董必武、宋庆龄、康生等22人。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为副总理。
会后,姚文元指令《人民日报》只发一张大会主席台和一张大会会场的照片,周恩来作报告和朱德主持大会的照片不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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