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状告CNBA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1996年 11月18日 NBA状告CNBA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作为全美职业蓝球协会(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NBA,其产权公司委托福图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1996年11月18日分别向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和公平交易局、国家体季提出投诉,认为“CNBA”是对NBA的一种“淡化现象”,这种淡化削弱和损害了NBA原有的个性和价值,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同时,构成不当得利,从而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所谓“CNBA”是国家体委和中国篮协主办、香港精英公司协办的一项新的国内篮球联赛,中文全称是”中国人的新的篮球赛事”,英文全称是Chinese New Basketball Alliance。这项赛事于1996年l1月2日正式开幕,首届联赛将于1997年3月初结束,共有北京精狮、上海交大南洋、福建飓风、天津海湾开拓者、吉林虎、湖北黄鹤、河南雄狮、前卫震元等8支示队参赛,每周二和周五比赛。CNBA与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传统的全国男子篮球甲级联赛(CBA)在时间上几乎构成双轨制。
在这份投诉书中,NBA认为,人们看到“CNBA”,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NBA,冠以“CNBA”的名称而进行的篮球比赛,“极易使人联想到”美国的NBA比赛,或使人“误解”为是“中国的NBA”。即使人们认为它不是中国的NBA,“至少也会误解”为此赛事与NBA有“某种联系”。因此,NBA认为,“CNBA”的经营者就是利用这一“联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影响,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利润。
据了解,NBA作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美方认为,NBA的名称不仅具有商标原始的区别功能,而且已经逐渐演化为一种“质量、品位和时尚的象征”,具备了一种独立于具体商标之外的“个性和价值”。有消息说,作为被称为“CNBA”的首届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协办者的香港精英公司,也于11月25日被NBA亚洲公司起诉至香港高级法院。
23日下午,国家体委训练竞赛二司钟添发司长主持新闻发布会,对美国NBA投诉CNBA侵权一事作出正式回应。主管篮球的钟添发司长表示,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国内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使用C NBA的名称,并未构成对美国NBA的侵权,因此,国家体委对NBA的投诉将“不予理睬”。
面对美国NBA的投诉,钟添发司长认为,这种投诉是站不住脚的。钟添发说,我们的联赛并没有使用“NBA”这个名称。美国NBA是3个字母,“CNBA”是4个字母,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与其不同。作为商标,应该有图案和文字共同组成,中国首届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一没有用美国NBA商标图案,二没有用其文字,说“侵权”,从何谈起呢?
钟司长强调,中国国家体委在自己国内组织比赛,有权依法决定用什么样的名称。我们欢迎更多的旨在支持中国体育发展的赞助,但不主张由哪一家来垄断这个领域。否则,对中国体育的未来是不利的。
据悉,美国NBA近年来一直努力进入中国市场,推销其“个性和价值”。有识之士指出,从特定意义上说,美国NBA此次“投诉”,实际上反映出国际商业竞争在体育领域已正日趋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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